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推进实验室资源高效利用,规范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流程,提升实验实训管理信息化水平,现面向全校师生正式启用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在线申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
实验室开放预约:支持师生在线提交实验室使用申请,实时查看审批进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公布全校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目录,支持跨学科跨专业预约使用。
全程线上审批,动态记录使用情况,生成电子台账。
二、使用说明
1.系统登录方式
电脑端:访问3200威尼斯vip官网首页,点击“数智校园”栏目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
2.申报操作流程
工作台 → 选择“仪器开放”或“实验室开放” → 填写使用申请 → 逐级审批(实验室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实训中心) → 审批通过后生效。
注:任一审批环节驳回,需重新提交申请。
三、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或全日制在校学生;
2.已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取得准入资格;
3.根据实验性质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设备操作培训合格证明(需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时间变更需提前联系实验室管理人员,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实验室负责人职责
1.申请审核
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联系申请人,结合实验需求及实验室条件,判定是否需进行以下两项工作:
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
实验设备操作培训(涉及特种设备时必选)。
2.安全管理要求
风险评估:若实验存在安全风险,须要求申请人填写《安全风险评估表》,并组织实验中心人员完成评估;
操作培训:对需培训的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设备操作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培训合格后发放证书。
首次使用规范:申请人首次进入实验室时,需讲解实验室环境、安全风险及管理制度,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过程监管:实验期间全程在岗,监督设备复位、危化品存放及废弃物处置;发现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有权立即终止使用;
记录与交接:每次实验结束后检查设备及环境状态,完整填写开放使用记录。
3.特殊情况处理
因教学安排冲突需调整使用时间的,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申请人。
(二)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1.审批时限: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
2.统筹管理:定期核查本中心实验室及设备开放情况,协调解决使用冲突;
3.总结改进:每学期汇总开放数据,优化管理流程并提交总结报告。
通知中涉及的表格均可在实验实训中心网站下载。如遇系统操作问题或建议,请联系实验实训中心,行政楼520室,电话:0311-66617130。
实验实训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