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2. 教育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
3. 熟悉基础教育,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政策和走向。
4.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研成果突出。
5.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乐于参与师范生培养。
2. 有较好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
3. 具有一定学科教研能力。
二、导师任职资格
(一) 校内导师任职资格: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2. 教育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
3. 熟悉基础教育,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政策和走向。
4.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研成果突出。
5.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 校外导师任职资格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乐于参与师范生培养。
2. 有较好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
3. 具有一定学科教研能力。
三、导师聘任办法
(一) 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校内指导教师由各专业教师担任,
校外指导教师由学院聘请的兼职教师、合作学校的骨干教师等担任。
(二) 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遴选,教务处、所属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三) 教育三习双导师聘期为三年。
四、导师职责
(一) 教育见习校内外导师职责
1、校内导师职责
(1) 按照见习计划,及时与见习学校联系,重视学生教师职业技
能的训练指导,积极深入中小学课堂,指导学生的见习活动。
(2) 带领见习小组有组织地观摩见习学校课堂教学、班级活动、教研活动等,并完成相关作业。
(3)撰写见习工作总结,并做好师范生的见习成绩评定工作。
2、校外导师职责
(1) 按照见习计划,及时与校内导师沟通,指导师范生深入中小学课堂,指导学生的见习活动。
(2) 介绍中学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教师的职业活动、学生的学习活动及思想状况、教育 条件与环境,并引导见习小组有组织地观摩见习学校课堂教学、班级活动、教研活动等,针对师范生的实践困惑进行及时解疑。
(二) 教育实习校内外导师职责
1、校内导师职责
(1) 指导实习生的岗前培训与校内试讲活动及验收,在校内试讲准备阶段,对每位实习生听课不少于1节。
(2) [师德指导]督促小组实习生通过线上学习了解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3200威尼斯vip教育顶 岗实习学生守则,指导不少于1次, 并做好相关记录。
(3) 进入实习学校后,积极配合实习学校及其配备的指导教师,加强对师范生实习过程的指导。每周召开一次实习小组会议,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并填写指导周记。
(4) [教学指导]通过备课、听课、评课等形式了解实习生教学情况, 并对实习生课堂教学 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对每位实习生听课不少于2 节;鼓励本实习小组实习生开设至少1次公开课;做好实习过程相关记录,并填写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5) [班级指导]督促小组实习生积极参与班级管理活动,指导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6) [育人指导]督促小组实习生积极组织或参与实习学校的各类育人活动,指导不少于1次。
(7) [教研指导]至少组织并开展小组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8) 撰写实习小组工作总结,并与实习学校实践指导教师一起做好师范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2、校外导师职责
(1) 积极配合高校指导教师,加强对师范生实习过程的指导。及时了解实习生情况,发现、 反馈并解决问题。
(2) [师德指导]帮助实习生了解实习基地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师德培养,指导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教学指导]通过备课、听课、评课等形式了解实习生教学情况,并对实习生课堂教学 有针对性的指导,对实习生听课不少于10
节,做好实习过程相关记录。
(4) [班级指导]督促、带领实习生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工作,指导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关 记录。
(5) [育人指导]督促、带领实习生积极组织或参与实习学校的各类育人活动,指导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6) [教研指导]带领实习生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7) 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并与高校指导教师一起做好师范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三) 教育研习校内外导师职责
1、校内导师职责
(1) 按照教育研习计划,及时与校外导师沟通研习目的和重点,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2) 对学生进行分组,并告知学生研习意义、流程、内容及注意事项;结合学生的实习材料和实习经验,共同确定研习主题。
(3) 认真聆听不同学生对主题的分析和见解,记录学生的过程性表现,并做出总结和指导。
(4)及时提醒学生进行研习总结,并结合学生的过程性表现和研习材料对学生的研习过程进行整体评价。
2、校外导师职责
(1) 按照教育研习计划,及时与校内导师沟通研习目的和重点,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2) 针对所确定的研习主题分享自己的见解以及对实习生的建议和指导。
(3) 及时提醒学生进行研习总结,并结合学生的过程性表现和研习材料对学生的研习过程进行整体评价。
五、导师遴选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师范生“双导师”制工作小组,教学院长任组长,负责制定双导师教育实践 年度计划,并组织导师遴选、管理、考核等工作, 对未按职责要求实施的导师给予解聘。
(二)学院负责保存导师指导过程资料,如校内外导师学期指导计划、聘任材料、讲座报告、集体研讨材料等。
(三) 师范生“双导师”制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各专业进行实施。
六、本办法由文学与历史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