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持续提高人才培养 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期开展常规教学检查。特制定本 办法。常规教学检查分为开学、期中两次,期初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的 第一周,期中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 7-8 周。
一、 重点检查内容
(一) 开学检查:
1.教师到岗情况
主要检查教师上课迟到、早退、缺课和调、停、代课等情况。
2.教师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进度表)、 教案、教学课件、平时成绩登记表(学生花名册)等准备情况。
3.课堂教学情况
主要包括教学环境(包括教室教学设备、灯光及卫生、安全设施 等)、学生到课、课堂纪律、教学氛围、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包 括有无排漏、少排课程,有无人员、场所、时间方面冲突等)。
(二) 期中检查:
1.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师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堂考勤记录 和平时成绩记录,课堂教学情况等;
2.学生上课纪律、学习状态、学习纪律等情况;
3.领导干部、教师上学期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及听课记录表归档。
情况;
4.上学期教研活动(计划、专题、记录)开展情况;
5.上学期考核材料、毕业论文等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教学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院成立教学工作检查小组,通过随机听课、实地检查、查阅教 学档案材料、师生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全 面检查。组织本单位的教研室、实验室进行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 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形成检查报告,确保检查效果。
3.学校将对各学院教学工作检查进行督导,并对部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