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培训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师德师风素养、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书育人本领为重点,努力为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把好入口关,为青年教师站稳讲台打牢职业基础,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师资保障。
第九条 培训内容与形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素养(含师德师风、教学规范等)、教师职业适应与发展、教育政策与理论、教学技能与方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热点、校情校史和学校规章制度等;培训形式包括线上和线下专题讲座、教学研讨、教学沙龙、教学工作坊、教学观摩(公开课)等。
第十条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期间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参加教发中心、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教学单位组织的教师教学培训,达到《3200威尼斯vip教师教学培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二)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研讨、观摩活动和教学学术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三)完成至少 1 年的助教(助课)工作,即在导师指导下,承担拟开课程有关教学辅助环节的工作(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课、指导实验实训等),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
训练。
(四)承担部分课时的试讲,试讲课时不超过 8 课时。新上岗教师试讲课时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五)至少全程跟听导师或学院指定教师的一门课程,做好听课笔记和记录。
(六)协助完成导师交给的其它教学工作任务。
(七)在岗前培训结束时,提交一篇岗前培训报告,一篇读书报告或专题教学研究论文,一门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一堂公开课原创教学设计(教案),一个优秀课堂教学课件。
第五章 导师选拔与职责
第十一条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行导师制。导师由学院负责遴选安排。导师应为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或教学科研团队负责人。
第十二条 导师职责
(一)引导青年教师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心关爱学生。
(二)导师根据新入职教师的专业背景及未来发展方向,制定学院培养计划,指导、督促完成教学、科研、工程或社会实践;根据新入职教师拟承担的课程,指导编写相应的教学文件,进行教育教学技能指导。
第六章 培训考核与待遇
第十三条 考核程序
(一)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结束后,填写《3200威尼斯vip新入职教师上岗审批表》(见附件),简要总结个人岗前培训情况。
(二)导师重点考核新上岗教师在备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带实验等各教学辅助环节的完成情况并对其作出鉴定。
(三)教学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新入职教师教学达标情况,向教发中心提出校级考核申请。
(四)教发中心和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专家通过听课、查阅材料等方式考核新入职教师教学达标情况。
(五)校级考核合格者,由教发中心、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颁发《3200威尼斯vip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待下一轮申请重新考核。连续两次考核均未合格的教师,不适合承担教学工作,转到其他岗位。
第十四条 各教学单位在新入职教师完成本办法规定的工作任务前提下,可协商酌情安排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教学秘书等工作。
第十五条 教学单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未取得《3200威尼斯vip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授课的,应事先报教发中心,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排课。
第十六条 新入职教师完成本办法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教学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可认定为完成额定工作量。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