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学期初实验室安全与实验教学准备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学期初实验室安全与
实验教学准备情况检查的通知
石院国资〔2021〕2号
各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及时了解各实验室运行情况、实验教学的准备情况,掌握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拟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及实验人员考核和评优的参考依据。
一、检查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时间:4月14日—4月19日):各学院自查
第二阶段(时间:4月20日—4月3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场检查,现场填写《实验室检查—现场记录表》;
第三阶段:检查完毕,形成《实验室检查结果反馈表》发给各学院;形成检查报告,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二、检查方式:
深入到各实验室,现场检查。
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验室检查记录(见附件1《实验室检查记录表》及附件2《实验室检查结果反馈表》)。
三、检查内容:
1.实验教学的准备情况:设备保障(具体查看实验设备完好率)、实验材料保障(查看易耗品、药品是否准备充足)、实验课执行情况(查看实验课课表、实验室使用记录)。
2.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查对设备分户帐、现状(有无损坏、待修设备)、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情况。设备利用情况。设备借用管理。
3.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的水电安全、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操作规程上墙、安全设施和急救箱等。
4.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室内卫生情况及相关管理办法。
5.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检查低值易耗品管理、实验室管理日志、实验药品管理、钥匙管理。
6.精密仪器及大型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使用申请表、使用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档案(说明书等)。
7.实验人员管理:实验人员配置情况(专、兼职),实验人员岗位职责及分管实验室。是否有实验人员考核办法。
8.实验室的开放共享情况等:查看是否有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查相关使用记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