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提高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紧迫性,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验室建设需求,现就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的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的调整应紧密围绕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动态管理,优化布局:建立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项目进展和实际需求,适时调整项目库中的项目,优化实验室功能布局。
资源共享,提高效益:各学院、部门和科研平台之间要尽量做到资源共享,提高实验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调整内容
1.原有项目:
对之前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删减不必要或重复的建设内容,优化原有实验室建设项目,使其更加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实际需求,提高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促进实验室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对于2024年报送的实验室建设设备更新项目,原则上不要进行大幅调整,预算金额须保持不变,以保证前期可行性报告和第三方评审工作的有效性。
2.新增项目:
根据学校本部门专业发展规划和实验室建设需求,可新增符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新增项目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阐述现有实验室资源的不足或局限性,以及新增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报送要求和时间
1.报送要求:详细阅读实验室建设项目报送要求(附件1),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2),“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参数及预算表”(附件3),“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sjzxysysxzx@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行政楼518房间刘老师处。
2.此次需报送2025年和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均需按照第一条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并根据年度做好区分。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领会本通知精神,按照要求做好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的优化调整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实验实训中心。
联系电话: 66617130、13700310475 刘老师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10月29日